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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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试行任职回避 确保办案“全程留痕”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作者:人民网 杨孟辰
最高法院推廉政新制度 试行任职回避确保办案“全程留痕”


  今日(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建南做客人民网和最高人民法院网,以加强反腐倡廉,确保公正廉洁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有网友向张建南询问最高法院最近推出了两项新的廉政制度,张建南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

  为解决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最高法院最近相继发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

  前一项制度规定,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人民法院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补充上述业务岗位人员时,也不得将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作为拟任人选。

  后一项制度通过细化《法官法》关于法官不得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的规定、规范法院内部人员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的行为、明确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权力边界、建立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过问案件的“全程留痕”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法院内部人员案外转递材料、私下打探案情、相互请托说情、越权过问案件等行为的约束。我们认为,颁布这两项制度,不仅有利于防止法官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有利于抵御请托说情之风对办案工作的干扰,有利于强化对法院内部人员的自我约束,同时也从降低廉政风险方面为广大法院干警提供了自我保护。

  张建南表示,抓好制度落实要比抓好制度创立更为重要。为了确保这两项制度能够落到实处,最高法院已把落实这两项制度作为今年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八项任务之一进行了重点部署,同时要求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这两项制度的各项规定。最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将通过起草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究违规行为等方式,对各级法院贯彻执行两项制度工作加强指导监督。

  张建南说:“我们欢迎各位网友对法院干警执行两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两项制度真正发挥出抵御人情干扰、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积极作用。”